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01-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8级新生2019年1月19日放寒假,其他年级学生2019年1月5日放寒假。学生集中返校时间为2月23日—24日,2月25日开始课堂教学活动。为做好期末和寒假的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加强学生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在期末考试前,辅导员应组织班级全体学生签署《防灾科技学院考试诚信承诺书》,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2、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依照实际情况,开展以人身、财物安全,平安出行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对校内盗窃、交通事故、防火、酗酒、违规用电等事件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学生返乡购票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谨防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离校前妥善保管好宿舍内贵重物品等,使学生安全、文明、愉快地度过寒假。
3、加强法制与道德教育。要求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做违法违纪及违背社会公德的事;不参与传销、赌博、邪教、非法宗教、不良网贷等非法活动。要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不参与扰乱国家、社会秩序的活动。
4、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兼职、求职安全教育。要高度警惕传销组织拉拢诱惑大学生,加强防范大学生误入传销的宣传教育。
二、关于假期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院在做好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准确掌握每个回家学生动向,做好详实、全面的登记工作,确保学生回家、返校期间的安全。
2. 各学院要鼓励学生开展寒假返乡调研,充分了解改革开放给家乡带来的深刻变革,记录家乡人民对改革开放发展的看法和感悟,开展走访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建设祖国、建设家乡的使命感、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3、寒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学生应离校,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按后勤管理处有关通知要求办理手续。
各学院要严格留校学生审批。要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定期检查,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离校登记制度;应经常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并做好节日慰问等工作。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安排一位领导或辅导员作为联系人(报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备案)。
学生经批准后方可留校,并要服从安排集中住宿;留校学生中途因事不留校的必须告知所在学院负责领导或辅导员,擅自离校者取消留校资格;留校住宿的学生外出必须到所住楼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并在回校后到宿管处登记。未经批准,学生擅自留校或中途返校出现问题的,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4、做好重点学生帮扶工作。对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重点学生,要积极与任课教师、与学生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
5、做好家校沟通。辅导员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通过寄送成绩单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温度的家校沟通,鼓励、激励和警示大学生努力学习,增加学生内生动力。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期间的表现。各学院要总结好相关经验,汇总相关工作材料,下学期上报总结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三、返校及学生证注册工作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逾期未归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请辅导员老师提醒学生提前订票,任何学生不得以车票为由不按时返校。2月24日下午17:00前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3月1日前完成学生证学期注册工作,并将注册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德育测评准备工作。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德育测评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上述各项工作可通过主题班会、具体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要注意做好工作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