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前后学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2-28 点击数:
各系: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历,本学期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级新生2017年1月12日放寒假,其他年级学生2017年1月7日放寒假。2月24日—2月25日报到返校,2月27日上课。为做好期末和寒假的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加强学生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在期末考试前,组织学生全员签订《防灾科技学院考试诚信承诺书》,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2、学生证事宜。学生工作处12月29日、1月4日集中办理学生证事宜,包括学生证补办、学生证乘车优惠卡消磁的充磁、乘车区间变更。乘车区间变更须提供家长所在单位证明或家庭住宅辖区派出所证明或居住地委员会证明。
具体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关于本学期学生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3、加强安全教育。各系要依照实际情况,开展以出行、居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对校内盗窃、交通事故、防火、酗酒、违规用电等事件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学生的返乡购票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谨防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假期离校的同学锁好宿舍的门窗和衣柜,关闭电源,妥善保管电脑等贵重物品,使学生安全、文明、愉快地度过寒假。
4、加强法制与道德教育。要求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做违法违纪及违背社会公德的事;不参与传销、赌博、邪教、非法宗教、不良贷款等非法活动。要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不参与扰乱国家、社会秩序的活动。
5、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兼职、求职安全教育。
二、关于假期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系要在积极引导学生回家、做好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做好详实、全面的登记工作,准确掌握每个回家学生动向,尽力确保回家、返校期间的安全。
2、寒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学生应离校,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按后勤管理处有关通知要求办理手续。各系要严格留校学生审批,有留校学生系要安排一位老师作为联系人(报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备案)。学生经批准后方可留校,并要服从安排集中住宿。各系要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定期检查,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离校登记制度。留校住宿的学生外出必需到所住楼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并在回校后到宿管处登记。留校学生中途因事不留校的必须向所在系书记请假,擅自离校者取消留校资格,并报系进行通报批评。
未经批准,擅自留校或中途返校学生出现问题的,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重点学生帮扶工作。对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重点学生,要积极与任课教师、与学生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
4、“致家长的一封信”。辅导员要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让学生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其中2016级学生、留级学生、学业困难学生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 与家长联系,“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由学生本人带回家,开学第一周内收回,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梳理、汇总家长意见。
三、返校及学生证注册工作。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逾期未归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请辅导员老师提醒学生提前订票,任何学生不得以车票为由不按时返校。2月27日下午17:00前请各系将本班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处。3月3日完成学生证学期注册工作,并将注册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德育测评准备工作。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德育测评准备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请各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上述各项工作可通过主题班会、具体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要注意做好工作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