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4-19 点击数:

各系:

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增强法治观念、遵守校规校级、提高素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关于开展“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防科学〔2016〕3号),学生工作处、团委决定在学院开展“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演讲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

二、参加对象:全院在籍学生

三、赛程设置: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并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加学院组织的决赛。

四、演讲内容和要求:

1、演讲内容要求围绕“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的主题展开。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语言简洁,具有较强的教育性、创新性、共鸣性和时代感。

2、通过开展以“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为主题的演讲,提高学生“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际交往讲文明、日常行为守规矩、社会活动遵法纪”的校园文化氛围。

3、决赛的演讲过程中要求脱稿,以新颖的角度和方式,展示大学生的风采、阐述自己的主张和观点。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时5-8分钟以内(超时或时间太短酌情扣分)。

五、奖项设置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证书和奖品。

七、比赛评分标准(100分制)

1、演讲内容: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30分)

2、语言表达:脱稿演讲,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讲演动人,落落大方,具有较强的感召力(30分)

3、形象风度: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20分)

4、综合印象: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20分)

八、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参赛选手水平和演讲比赛质量。

2、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系要深入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把演讲和选拔过程作为学生受教育的过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请5月12日前各系将经初赛选拔的演讲选手名单报学生处。决赛时间定于5月19日在图书馆多功能厅举行(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各系选手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