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5-23 点击数:

各系: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鼓励各系充分考虑学科特点,立足实际,打造具有本系特色的特色活动,做深做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2016年学生工作要点,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引导学生信念铸魂、道德立身、素养固本,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二、活动主题及遴选要求

活动选题要结合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立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面向学生开展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学院“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和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大学生思想教育、学风引领、学术道德、学生党建、心理健康、典型培育等方面的活动,题目自拟。

(二)遴选要求

1.突出思想教育,主题鲜明。围绕“讲文明、守规矩、遵法纪”和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系学生工作和学科、专业特点,有明确的工作针对性,重点突出思想教育和方向引领,能对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形成有力支撑。

2.工作思路清晰,操作性强。项目具有独立的活动内容和活动载体,思路清晰,目标可行,计划周详,符合人才培养要求。

3.活动受益面广、效应明显。特色活动项目要求覆盖面广,学生乐于参与,学生受益面大,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效果,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引领、辐射作用。

4.回应突出问题、具有可推广性。能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时能够形成特色可长期开展,并具有可推广性。

三、资助数量、标准

(一)根据活动申报答辩情况和评审意见,资助活动全校不超过10个。

(二)活动资助金额:重点活动资助标准为每项不超过1000元,各活动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经费由学生工作部提供,各系单位可配套投入一定经费。报账方式、票据要求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活动开展

(一)资助活动侧重特色活动的建设和实践,要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通过富有特色的工作思路,利用富有创新的工作载体,使学生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加强宣传,相关宣传报道须标注或体现“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项目”字样,并学院网页进行报道,鼓励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报道及刊发信息。

五、活动验收

10月14日前活动期满,学生工作处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负责人汇报活动开展情况、成果,并提交验收评估表及支撑材料:

(一)《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验收表》、4000字总结报告一份。

(二)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其中:

1.有代表性的图片不少于5张;

2.专题新闻报道不少于2篇;

3.其他视频、获奖证书或有代表性的支撑材料。

对验收合格的活动,按照审批额度报销相应资助经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活动,视情况降低或取消经费支持。

六、相关事项

(一)活动申报必须契合规定主题,活动策划应兼顾教育和践行,活动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6月1日。

(二)各系要在活动资助结果公布后立即组织实施,各系领导要积极做好指导,各相关部门应做好配合。学生工作部将对活动方案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活动完成后,负责人要及时进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学生工作部根据立项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优先推荐参评河北省相关活动评选。

附件:

1.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评选申请书

2.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验收表

2016年5月15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活动立项工作的 -5.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