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校园地贷款申请宣讲会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3-07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6年校园地贷款
申请宣讲会的通知
各系: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经与贷款经办银行协商,学生工作处决定为拟申请贷款的学生组织201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宣讲会,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对象: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含研究生)
2、时间:2016年3月10日(周四)下午14:00
3、地点:明德楼120会议室
4、准备:携带本人《申请助学贷款材料》(附件1)
请各系做好拟申请贷款学生的通知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7日
附件1: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附件1: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本人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标注个人联系电话和宿舍号)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高考成绩单或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2.家庭材料
(1)父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母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户口本全部复印件
(4)家庭固定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有效)
(5)家庭详细住址和邮编
注:孤儿或者单亲家庭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证件
3.家庭经济状况
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原件(请同学自行复印,以备其它需要)
(1)证明中必须详细介绍家庭的人口数、经济来源和收入情况,含糊不清不予承认。
(2)需同时加盖乡、镇或街道二级民政部门的公章。
(3)其它辅助材料
4、学生本人的贷款申请书。抬头称谓为,中国银行燕郊支行。应写明学生家庭的具体翔实经济情况和本人诚信、承诺还款的计划等。
5、学生本人的诚信材料等。3月24号左右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学习后撰写并提交。
6、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可粘贴在A4纸上)。
所有需要手工书写的地方需用黑色碳素笔。
二代身份证需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