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06-08 点击数:
各系:
为了保证2015届毕业生顺利高效办理离校手续,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生证管理规定》,现将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5年始,学生工作处不再统一收回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毕业生离校单上不再设置学生证办理项目。
2.请各系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学生证的注销工作,在学生证照片页加盖学生证“注销”章,并登记造册,已加盖“注销”章的学生证可给毕业生留作纪念。
3.学生证丢失的毕业生,须向系提供丢失说明,系里造册备案。
如确有个别毕业生丢失学生证,须个人写书面材料说明,并经辅导员确认后,可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4.请各学系于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并将《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登记表》(见附件1)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附件1: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登记表
2015年6月8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