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4-2015学年班级心理联络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0-15 点击数:

关于推选2014-2015学年班级心理联络员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畅通学生心理健康相关信息沟通渠道,了解学生需求,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校、系、班三级联络的心理联络员制度。现开展2014-2015学年班级心理联络员推选工作:

一、班级心理联络员的推选

依据“个人自愿、班级推选、辅导员审核、系审定送报”的原则和程序,各班推选1名同学作为班级心理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1.在班级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

2.认真观察并及时记录本班学生的心理动态,对于有心理问题或行为偏激的同学要及时上报所在班级辅导员;

3.每月填写《心理健康信息反馈表》,报送所在系心理联络老师处。系级心理联络老师将突出问题反馈到学生工作处心理辅导中心。心理辅导中心根据各系反馈情况做出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或心理咨询;

4.参加心理辅导中心召开的心理联络员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并将有关内容及时按要求传达给班级;

5.积极落实院、系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协助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所推选的班级心理联络员要求性格开朗、情绪稳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并乐于为同学服务;

2.在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做好保密工作,尊重每一位同学,严格保护同学的隐私,维护同学的权益;

3.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健康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4.主动地向班级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和积极的生活态度;

5.向同学提供心理帮助,应在心理辅导的专业框架下进行,严格遵守各项专业伦理规则。

四、推选时间

请各系、辅导员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并组织相关班级推选出心理联络员,由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于2014年10月24日前将各系2014-2015学年班级心理联络员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上报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办公室(主楼129室)。

附件:各系2014-2015学年班级心理联络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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