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了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学生证管理办法》(防科学〔2017〕7号)相关要求,现就2024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通知如下:
1.所有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
2.各二级学院在学生证姓名页加盖“毕业纪念”印章注销学生证,注销后的学生证由学生本人保存留念。
3.学生证丢失的毕业生,须向二级学院提供丢失说明,并填写承诺书。丢失说明和承诺书二级学院留存。
4.学生证注销情况以班级为单位登记造册,填写《学生证注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级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6月28日17:00前交至学生工作处121办公室备案,联系人:赛尔达尔。
附件:1.2024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情况统计表
2.学生证注销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