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对加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指出“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院对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为指导;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06第24号令)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07]65号)为依据;以构建和落实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为重点;以建设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为目标;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2.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构建有利于辅导员班主任干事业、求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机制;营造关心和重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贡献。
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3.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统筹规划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放在与学院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
4.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实行学院和系“双重领导”体制,学生工作处是我院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各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各系要对所辖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直接管理和领导。
5.辅导员是年级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者,要协调好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相关人员,共同做好班级学生工作。坚持以班级为主体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模式。
三、辅导员班主任配备与选聘
6.学院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配备辅导员。在核定的高校教职工编制内,专职辅导员按1:200的师生比配备,保证每个年级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条件成熟时每个班级都要配备兼职班主任。
7.辅导员的选聘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和教学系部等相关部门按《防灾科技学院辅导员选聘办法》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具体负责选聘。被聘为专职辅导员的要到合同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转岗。
8.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由教学系部在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中选聘,班主任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备一定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辅导员班主任培养
9.积极参加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和骨干培训,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学院将辅导员的培养纳入整体师资培训规划、人才培养计划和党政管理干部培养总体规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的同等待遇。
10.学院设立专项科研基金,鼓励并支持辅导员、班主任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努力为他们开展科学研究、获取信息和资料提供条件,帮助他们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辅导员、班主任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交流。
11.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支持和培养,注重其在实际工作中的锻炼。同时,还要努力创造条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社会实践。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和考察,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他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辅导员职业发展
12.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可以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职级,享受相应待遇。
13.学院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制定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评审工作要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要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评审中级以下职务的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14.鼓励和支持骨干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15.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学院要把专职辅导员作为学院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也可根据本人条件和志向,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学院选拔干部要重视辅导员工作的经历。
六、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考核激励机制
16.制修订《防灾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和《防灾科技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理顺工作关系;制定《防灾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和《防灾科技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健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考核体系。
17.考核工作要由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教学系部和学生共同参与,实行指标单列、序列单列、评审单列。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对工作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工作岗位。
18.将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表彰奖励纳入学院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实行指标单列、序列单列、评审单列。要树立辅导员班主任先进典型,并推荐参加省部级高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