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的头等大事,是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的基础性工作,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评选国家奖助学金以及安排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工作的前置性工作,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为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现就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二级学院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各班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
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各宿舍长、学生代表等组成。
二、认定条件
(一)符合《防灾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防科发学〔2019〕58号)规定的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认定标准的学生,可申请认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如无特殊情况须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名单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获取后提供给各二级学院。如果有学生没在系统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名单中,须提交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没有认定资格:
1.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者;
2.个人生活开支与所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明显不相符者;
三、认定工作程序
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防科发学〔2019〕58号)等文件的认定程序,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按时组织学生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http://ehall.cidp.edu.cn/new/index.html)平台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进行申请、二级学院认定、公示、网上提交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把握实情,配合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是本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辅导员是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深入了解班级学生情况,主动与申请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实际情况。严禁不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名单,更不能用简单的投票方式作为认定依据。
3.强化跟踪。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持续跟踪调查了解机制和学生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监督力量;辅导员要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真实了解把握学生的实际困难,并建立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新生为主。本次认定工作主要针对2019级新生;2016-2018级班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用于认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存档。
5.优先安排。对于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国家助学金评定、校内特殊困难补助申请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安排。
五、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9月20日上午10:00前将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最终结果及相关材料网上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科,联系人:孟姗,电话:010-61596076。
学生工作处
2019年8月26日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保留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网上申请-学生使用手册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网上申请-审核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