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顺利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与贷款经办银行协商,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对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含研究生)
2、时间:2019年12月5日 13:30-15:30
3、地点:明德楼129会议室-海城厅
4、要求:携带本人《申请助学贷款材料》(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申请贷款学生的通知工作。
附件1: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2日
附件1: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本人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标注个人联系电话和宿舍号)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高考成绩单或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若有挂科,需在补考通过后申请)
(4)本人在校证明一份
2.家庭材料
(1)父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母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户口本全部复印件
(4)家庭固定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有效)
(5)家庭详细住址和邮编
注:孤儿或者单亲家庭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证件
3.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学生本人手写的贷款申请书。抬头称谓为,中国银行燕郊分行。应写明学生家庭的具体翔实经济情况和本人诚信、承诺还款的计划等。
5、学生本人的诚信材料等。
6、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可粘贴在A4纸上)。
所有需要手工书写的地方需用黑色碳素笔。
二代身份证需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