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困难学生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保障,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为学生发放专项资助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专项补助类型

    (一)留校学生生活专项补助

  2. 补助对象:疫情期间留校的学生。

  3. 补助标准: 一次性补助500/生。

    (二)疫情防控用品专项补助

  4. 补助对象:2019年秋季学期认定的湖北籍和滞留湖北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 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1000/生。

    (三)确诊病例学生专项补助

  6. 补助对象:本人或父母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

  7. 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3000/生。

    (四)在线学习网费专项补贴

  8. 补助对象:2019年秋季学期认定的五类特殊困难类型学生。

  9. 补助标准: 60/生·月,3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五)疫情临时困难专项补助

  10. 补助对象:受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1. 补助标准:根据申请理由的具体情况一事一议确定补助标准。

    二、申请程序和发放方式

    (一)学生申请

    申请疫情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的学生,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补助申请表》(附件1),向辅导员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对于其它类型的专项补助,可先由二级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或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代为申请,提前发放。

    (二)二级学院或学科与研究生处汇总

    辅导员初审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二级学院或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核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申请,确认补助金额后,将专项困难补助汇总表交学校发展与财务处,一次性汇入学生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12. 原则上各类专项补助不可兼得。

  13. 疫情期间简化工作程序,相关材料可提交电子版,待学生返校后补充完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

  14.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追回所发款项,并予以相应处分。

  15. 各二级学院和学科与研究生处做好宣传工作,认真了解每一名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专项资助工作。

  16. 各二级学院和学科与研究生处22712:00前,将《防灾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孟老师邮箱:9971934@qq.com,联系电话:18911526263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补助申请表

    2.防灾科技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申请汇总表

     

    防灾科技学院

                                             20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