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工作安排,确保2020届毕业生及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顺利毕业,现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毕业学生(名单见附件1

参照《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相关操作。

截止日期:2020625日。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名单(名单见附件3

1、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www.csls.cdb.com.cn/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截止日期:2020615日。

2、学校确认毕业生的申请,导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盖章后分发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发放或邮寄给毕业生。

3、继续升学的学生,先进行毕业确认,730日前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生源地资助中心修改升学信息,可继续享受贴息政策;若没被录取,则需要及时还款。

三、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学生

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学生需及时与所在生源地贷款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还款。

四、特殊情况下的还款救助申请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教助中心〔2016175号)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要求,学生应向办理贷款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截止时间: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

2、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的通知》(防科发学〔201734号)要求,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

截止日期:20201130

3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学生

咨询生源地贷款金融机构办理。

五、二级学院相关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班辅导员及时通知每个贷款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2、通过主题班会开展诚信教育、警示教育等工作,预防诈骗,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

3、发放、邮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4、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学生还款救助申请相关工作。

各二级学院如有疑问请咨询010-61596076 孟老师。

 

附件:1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2、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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