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26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年,二等2500/·年;

学校校长奖学金5000/·年;

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年,二等2000/·年。

二、名额分配

根据各二级学院人数比例,确定各项奖助学金分配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2018-2019学年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按《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防科发学〔201653号)、《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防科发学〔201654号)和《防灾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防科发学〔20195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评选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办事大厅平台里的奖助学金评选系统完成,具体操作见附件2附件3

2826-922日前,各二级学院传达文件精神、组织院内评审、推荐,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同时组织被推荐学生按时完成网上申报。

3923下午1500点前,各二级学院网上提交本学院评选结果。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任务量大、时间紧,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查,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评选,按时完成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

2.本次评选时学习成绩以2018-2019学年两个学期的成绩为准。期间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成绩以原专业(班级)排名为准,评选占现所在学院(班级)名额。

3.2019级新生只参评“国家助学金

4.严禁虚报冒领奖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学生奖助学金,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发奖助学金外,并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各二级学院要对奖助学金的发放结果进行普查,学生工作处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二级学院评选过程及结果进行核查。

附件:12018-2019学年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奖助学金网上申请-学生使用手册

3.奖助学金网上申请-审核使用手册

防灾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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