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7-03-06 点击数:
关于公布2017年
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通知
经各部门申请,学生工作处与有关部门协商,审核确定了《2017年春季学期校内固定岗位》(附件1),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积极组织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岗位,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确认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申请岗位,下载填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持申请表到各用工部门参加面试。
3、各用工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面试,确定人选,将本部门录用的所有学生的《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于3月13号下班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德楼125室备案。如无特殊情况,各岗位原则上不得连续聘用同1名学生超过一学年。
4、四、五、六月的12-15日报送上一个月份的勤工助学考勤及考核情况,作为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
5、未录用学生的《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由学生本人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德楼125室备用。
6、校内各部门如需临时勤工助学学生,可登陆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填写临时岗位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6日
附件1、2017年春季学期校内固定岗位
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2017年春季学期校内固定岗位.xls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