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8-31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防科发学〔2008〕8号)的要求,现就2016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各部门编制缺编情况确定,如有特殊情况,请在申请表中注明。各部门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生工作处(明德楼125房间)。上学期已申请的岗位需重新申请。

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助管、助教、助研、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不能代替校内职工的工作职能;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课余时间、节假日进行;原则上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能超过8小时。

三、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会同学院人事处统一进行核定,岗位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

四、各系要积极组织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学生申报。学生待岗位公布后可下载、填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后,经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推荐,交至用工部门或学生工作处。

五、各用工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将面试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录用学生须为本年度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部门自行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六、各用工部门要指定一位老师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报表工作,每月25日报送上一个月份的勤工助学考勤及考核情况,作为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报送日期如遇假期自动顺延。

七、时间安排:

①各部门提交岗位申请 8月29日—9月7日

②学生工作处审核申请、公布岗位 9月8日—9月12日

③学生报名,各部门面试 9月13日—9月19日

④学生正式上岗工作 9月19日

八、本通知中各种表格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