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通知

作者:孟姗 时间:2021-03-11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防科发学〔20088号)的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依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根据各部门编制缺编情况确定,如有特殊工作情况,请注明申请理由。

2.人员选聘范围。原则上应优先选聘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库》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学生申报。

二、申请流程及方式

1.部门申报岗位方法。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学期申请,申请部门(单位)登陆校园网网上办事大厅ehall.cidp.edu.cn进入勤工助学模块,提交固定岗位申请(使用手册详见附件)。学生工作处会同学校人事处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进行核定、审批,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

2.学生申请岗位方法。各部门(单位)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确定后,学生登陆网上办事大厅ehall.cidp.edu.cn或手机今日校园,进入勤工助学模块,查看、并完成岗位申请

三、岗位工作期限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的工作时间为三个月:2021322日至2020625日(第十六周结束)

四、申请时间安排

1.各部门(单位)申请截止时间: 3151600

2.校级审核截止时间:3171600

3.各部门(单位)组织线上面试时间:318-21日。

4.各部门(单位)提交选聘结果时间:2211600

5.延长用工申请。确因工作需要延长用工的部门(单位),请在61-5在系统中另行申请。

五、相关要求

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助管、助教和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不能代替校内职工的工作职能。

2.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进行,原则上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的工作时间每周不能超过8小时/人。

3.各用工部门(单位)要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报表工作,每月22-25日通过申请系统提交前一月份聘用学生的实际工作情况,作为发放勤工助学报酬的依据如遇周末及法定假期,报送时间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附件:勤工助学用工部门使用手册

学生工作处

20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