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防科发学〔2008〕8号)的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确定和申请方式
(一)岗位确定。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根据各部门(单位)编制缺编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学生工作处将会同人事处对报送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统一进行核定、审批,确定岗位数量,并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布。考虑实际经费预算情况,无极特殊需求,岗位数量比上一学期只减不增。
(二)申请方式
申请部门(单位)登陆网上办事大厅ehall.cidp.edu.cn,进入勤工助学模块,提交固定岗位申请(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每学期固定岗位需重新申请。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6日。
二、选聘安排
各部门(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公布后,拟应聘的学生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ehall.cidp.edu.cn,进入勤工助学模块,查看、申请岗位。各用工部门(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面试,确定选聘学生。
三、工作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的工作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6月30日(第十六周结束),共计3.5个月。学生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时间为准。勤工助学固定岗用工到时即止,确需要延长用工时间的部门,应提前7天在勤工助学系统中提交延长用工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聘用在岗学生。
四、管理考核及酬劳发放
各用工部门(单位)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按时报送学生工作考核报表,学生工作处根据考核报表确定在岗学生酬劳报发展与财务处发放至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中。每月25日前完成上月勤工助学学生薪酬管理,如遇周末及法定假期,报送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助管、助教和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不能代替校内职工的工作职能。
(二)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课余时间、节假日进行,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的时间每周不能超过8小时。
(三)勤工助学的学生,应优先选择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库》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学生申报。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勤工助学用工部门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