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1-03-08 点击数: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一、组织制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国防军事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其他教育)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研究和改进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三、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审批困难补助及学生缓交学费事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助学贷款、保险等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的具体服务工作。
五、研究和改进学生成长成才服务措施,提高学生成长成才服务效能,拓展学生成长成才助学服务领域。
六、指导、协调并且考核各系的学生工作。
七、制订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工作例会及全院性的学生工作会议。
九、负责沟通、协调本部门的校内外工作关系。
十、起草迎新生工作方案、毕业生工作方案,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部门综合性报告、年终工作总结等。
十一、负责本部门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及经费支出和报销的审批。
十二、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聘用本部门非中层岗位工作人员。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欠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费用催缴工作。学费协助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会同学院团委指导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及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