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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防科发学〔2008〕8号)的要求,现就2014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各部门编制缺编情况确定,如有特殊工作情况,请在申请表中注明。各部门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处(主楼127房间)。上学期已有岗位需重新申请。
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助管、助教、助研、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不能代替校内职工的工作职能;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课余时间、节假日进行;原则上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能超过8小时。
三、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会同学院人事处统一进行核定,岗位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
四、各系要积极组织本系大学生服务队学生申报。学生待岗位公布后可下载、填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后,经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推荐,交至用工部门或学生工作处。
五、各用工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将面试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录用学生须为本年度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六、各用工部门要指定一位老师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报表工作,每月15日报送上一个月份的勤工助学考勤及考核情况,作为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
②学生工作处审核申请、公布岗位 9月29日—9月30日
③学生报名,各部门面试 9月30日—10月15日
八、本通知中各种表格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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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部门申请表2014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