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劳动节假期学生管理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陆续而至,为了加强放假期间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安全及校园稳定,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假期学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

二、调休安排

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4月28日补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补5月3日(星期五)的课。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防电信诈骗(尤其提醒学生注意近期淘宝退款、社会兼职等诈骗事件的防范)、传销诱骗及校园宗教活动的渗透;外出要乘坐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引导学生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切勿向他人出借身份证及复印件,谨防对待各类网络贷款,不超前消费。教育学生自尊、自爱、自重,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辅导员要全面掌握所带学生在放假期间的动向,做好假期学生情况统计,做到心中有数。学生离校外出或回家,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如实登记去向,经辅导员汇总二级学院备案后方可离校,对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群体活动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在校内组织集体活动要做好安全预案;严禁学生私自包车或大规模集体外出游玩;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沟渠等危险区域游玩。

4.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放假期间,严禁学生酗酒、晚归、夜不归宿、留宿校外人员等;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工作。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等要以身作则,主动维护放假期间的正常校园秩序。

5.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二级学院安排好假期值班,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程序报告。学工系统人员假期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6.做好学生返校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假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返校情况分别于4月8日、5月5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