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或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营造人人争优秀、班班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优良学风和校风建设。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防科发学〔201750号),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年度人物、道德风尚奖、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学习优秀奖不设定名额,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其它奖项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不包括2020级新生。

三、评选条件及评审程序

见《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防科发学〔201750号)。

四、时间安排

116日前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初评,并于1112日下午500前将《防灾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评选审批表》、《防灾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审批表》(一式两份)和《防灾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评选情况统计表》、《防灾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把评优工作作为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优秀学生的评选,在学生中树立学习榜样,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先进集体的评选,营建良好的班风、校风,充分发挥先进集体的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要做好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评优文件,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积极申报,确保评选的全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优采用线下评审和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各类评优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误后,组织初选人员登录学工系统在“荣誉称号”模块申报,依次审核。其他部门或单位按分配名额评选后将评选结果盖章确认后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报和审核。

附件: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