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工程的意见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8-03-03 点击数:

各系部: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课程,对人才培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切实提高学院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的教学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基础课程之一。提高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对学生打牢学习基础、促进专业学习、增强发展后劲,从而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与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相关的国家级考试、竞赛成绩(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建模竞赛等)是衡量各学校毕业生素质和本科教育水平的重要可比性指标。此外,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具有课程开设早、涉及面广、教学工作量大、任课教师多、质量评价可比性强等特点。因此,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工程对全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具有基础性、示范性、拉动性的作用,是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二、学院上下要高度重视提高我院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重要性,清醒认识到我院这两门课程教学质量的现状与不足,把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工程、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学院采取强有力措施,要在较短时间内把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迅速提高上去,并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稳定居于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三、按照国家颁布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进行教学与考核是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工程的前提条件,加强考试、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教学管理改革是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工程的关键措施,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与学生学习积极性是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质量工程的核心。

四、学院把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作为优先与重点建设对象,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改善教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从2008年开始,在教学建设专项经费中列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工程专项,加强课程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在学院教学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专项中给予优先支持,并在教学研究立项、教师学习进修、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重点考虑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工作的需求。

五、学院要求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管理的归属系部要加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研究,特别是关于课程教学要求、学生能力标准、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的研究。建立符合教学质量工程要求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试题库,为独立、客观地评价课程教学质量打好基础。学院注重加强计划学时外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工作,要通过专业英语课程教学、双语教学、毕业论文、各类竞赛等教学活动,把学生数学与英语教育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

六、深化考试与学籍管理改革,施行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学位考试制度。

(一)实行高等数学在教学计划年的两学期三段式检测考试与学年定期学位考试制度。三段式检测考试在教学计划年的两个学期期中和第一个学期期末进行,修读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学年定期学位考试在每个学年末进行,通过高等数学学位考试是修读高等数学的本科毕业生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修读学生参加学年定期学位考试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视为通过高等数学学位考试,可不再参加后续的学年定期学位考试。

(二)实行大学英语定期学位考试制度。通过大学英语学位考试是修读大学英语的本科毕业生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作为我院大学英语定期学位考试,修读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355分以上成绩的,视为通过大学英语学位考试。

(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学位考试由学院单独管理,成绩单独记载,不影响学生的毕业资格。未通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学位考试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24个月内参加定期学位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不再授予学位。

七、实行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目标责任制,将两门课程教学质量作为学院相关各级各类考核的主要指标。教务处定期公布成绩统计数据,按类进行排队,并依据此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与系部、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的考核、评优评奖挂钩的全方位考核管理办法。学院将对成绩优异的单位与个人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把教学质量作为任课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量化指标。学院对参加院级及以上数学、英语竞赛并获奖的指导教师与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426分以上成绩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课程成绩按良好以上分数折算计入成绩单。

八、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学位考试制度自2008年3月开始对各年级本科生施行。2006级、2007级本科生的历次高等数学学位考试可单独命题,2006级本科生的大学英语学位考试通过标准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320分以上成绩。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目标责任制自2008年3月起对2007级及以后各年级的本科教学开始执行。

九、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学位考试通过标准由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