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说明(2019)

作者: 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一、本地就医直接医院结账报销,异地就医需要带相关材料回来报销。

 

二、疾病或意外伤害,异地住院就医(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时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凭以下有效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费用单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原件、诊断证明原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临时和长期医嘱)。

3.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银行账号:需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廊坊银行)

5.院前急诊费用报销需提供门(急)诊病历、门(急)诊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与发票相对应的处方、治疗明细、化验检查报告。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6.转诊转院备案表(寒暑假就医不需要提供)。

 

三、需要备案的情况:

1域内就医意外伤害:必须是48小时内到三河稽核中心(三河市医院对面社保中心一层)备案。医院给表格,需学校盖章。出院时直接结算。

2疾病转院就医、意外伤害异地就医:要求48小时,携带转院证明、社保卡(没社保卡用身份证号),到燕郊医保平台登记备案,填表。稽核中心鉴定无责任人后,予以报销。


 

四、异地就医报销或备案去哪里?

下为路线图

从学院南校区北门,出发去医保中心。

沿海油大街向东2.8公里,在海油大街与燕昌路的交叉口,“三河市人社局燕郊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316-3083683 请备齐材料,自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