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与金额

国家奖学金:10000/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人·年;

学校校长奖学金5000/人·年;

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人·年,二等2000/人·年。

二、 名额分配

奖学金部分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根据各二级学院人数比例,确定各项奖学金分配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2025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 评选条件

按《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防科发学〔201653号)和《防灾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防科发学〔20195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

四、 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次评选实行线下、线上并行方式,各二级学院线下完成评选并审核通过后,根据学校通知再进行奖助学金评选系统的线上操作,具体操作见附件2和附件3

(二)各二级学院传达文件精神、组织院内评审、推荐。推荐人选名单按要求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917-1017日期间,各二级学院进行2022-2024级在校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

(四)1017日下午1700点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奖学金评选说明、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 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任务量大、时间紧,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查,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评选,按时完成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

(二)本次奖学金评选学习成绩以2024-2025学年两个学期的成绩为准。

(三)2024-2025学年第一个学期结束后转专业的学生,成绩排名等指标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各占50%;第二学期结束后转专业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奖学金评选。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同学需要向转入学院和转出学院进行报备。

(四)各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不提倡一人兼得多项,特殊情况需二级学院报送情况说明。

(五)严禁虚报冒领奖学金,严禁侵占挪用学生奖学金,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发奖学金外,并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各二级学院要对奖学金的发放结果进行普查,学生工作处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二级学院评选过程及结果进行核查。


附件:

1.2025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奖助学金网上申请-学生使用手册

 3.奖助学金网上申请-审核使用手册

 



   学生工作处

20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