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服役学生教育资助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审核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对象
毕业入伍学生、在校期间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学生。
二、报送材料
1.入伍前学费补偿申请材料: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份;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写明开户行名称和联行号);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退役后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份;
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本人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写明开户行名称和联行号);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三、时间节点
10月25日前,将学费补偿申请材料或学费减免材料送至东院学生资助管理科(学工处309);西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校区明德楼121) 。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按时将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科,如果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当年不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导致当年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失败,由学生本人负责。
2.退役复学学生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联系人:东院 廖老师,联系电话:010-61591514
西院 孟老师,联系电话:010-6159607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