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订2018年校园地贷款合同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01-04 点击数:

各系: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经与贷款经办银行协商,为申请贷款的学生组织签订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对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含研究生)

2、时间:2018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准备:携带本人《申请助学贷款材料》(附件1)

请各系做好拟申请贷款学生的通知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4日

附件1: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本人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标注个人联系电话和宿舍号)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高考成绩单或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若有挂科,需在补考通过后申请)

(4)本人在校证明一份

2.家庭材料

(1)父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母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户口本全部复印件

(4)家庭固定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有效)

(5)家庭详细住址和邮编

注:孤儿或者单亲家庭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证件

3.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原件(请同学自行复印,以备其它需要),该证明:

(1)必须详细介绍家庭的人口数、经济来源和收入情况,含糊不清不予承认;

(2)加盖乡、镇或街道二级民政部门的公章;

(3)其它辅助材料

4、学生本人手写的贷款申请书。抬头称谓为,中国银行燕郊分行。应写明学生家庭的具体翔实经济情况和本人诚信、承诺还款的计划等。

5、学生本人的诚信材料等。2018年3月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学习后撰写并提交。

6、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可粘贴在A4纸上)。

所有需要手工书写的地方需用黑色碳素笔。

二代身份证需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申请助学贷款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