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文明素质,创建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文明风范
1.宿舍成员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院建设发展,关心班集体的各项事务,积极参加时事政治理论学习和学院各项公益活动;
2.宿舍成员奋发向上,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有正义感和集体荣誉感,人际关系和谐;
3.宿舍成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无私自在外居住、未经请假夜不归宿现象;
4.宿舍成员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
5.宿舍成员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6.宿舍成员重视宿舍内精神文明建设,不张贴不健康、不文明的图片和画像;不看、不听、不传播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信息;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7.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不私接电源、乱拉网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学习风气
1.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2.宿舍成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现象;
3.宿舍有浓厚的学习气氛,无沉迷网络、学习(自习)时间在宿舍玩电脑游戏、看影碟等使用计算机从事与学习无关活动等现象。
(三)环境卫生
1.地面整洁,无杂乱物品,无污垢;
2.宿舍内家具、书架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门、窗、纱窗无灰尘;
4.天棚四壁、灯管无蜘蛛网,灯管无灰尘;
5.门前无堆放垃圾,阳台干净无杂物;
6.墙面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张贴,无鞋印、手印、球印;
7.桌面干净,书籍、衣物、鞋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8.床上卧具干净整齐划一,位置摆放得当;
9.宿舍张贴有卫生轮值表,宿舍无异味;
10.一学年内宿舍卫生检查得分平均在85分以上。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中有违纪受处分者;
2.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和检查;
3.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
4.一学年宿舍环境卫生检查结果不合格次数达3次及以上;
5. 出现其他违反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行为的。
二、评选机构与办法
(一)学院成立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委员会,由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领导及各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学院文明宿舍的创建、组织文明宿舍评选等工作。
各系成立文明宿舍评比小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负责系文明宿舍的创建和学院文明宿舍的初选推荐及文明宿舍检查工作。
(二)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在每年的9-10月开展一次,,评选名额根据条件确定。
(三)各学生宿舍根据参评条件,提出申请,并征得所在公寓楼管理员意见后,向所在系提交参评文明宿舍申请材料。
(四)各系文明宿舍评比小组,按照条件,对申报宿舍进行全面考核,同时采取系检查和学生自律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评分和成绩公布,在集体评议后,确定本系文明宿舍候选单位,经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同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后统一将推选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六)学生工作处收到各系报送的有关材料后,组织召开院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委员会全体人员会议,对“文明宿舍”进行最终评审。
(七)文明宿舍评选期间,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院宿舍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不能参评。
(八)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三、奖励办法和结果使用
(一)对学院文明宿舍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对文明宿舍成员及宿舍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介绍,颁发“文明宿舍”荣誉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文明宿舍评奖结果将作为学生个人评奖评优和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参考条件。
(三)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将作为系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申诉程序
(一)在各系公示期内,学生对文明宿舍推选结果有异议,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对学生的申诉,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汇报,并在3日内向申诉人反馈意见。
(二)学生对系里的反馈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工作处对学生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学院文明宿舍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院文明宿舍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为终审意见。
(三)匿名申诉或非书面申诉,概不受理。
五、其他
(一)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